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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森林城市的倡议书

时间:2023-12-20 15:07:11
关于创建森林城市的倡议书

关于创建森林城市的倡议书

篇【1】

  广大市民朋友:

 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,是文明的载体,没有森林就没有人类文明,生命在于绿色,希望在于绿色,一个城市缺少绿色就缺乏生机,森林激活城市焕发青春,绿色激励事业万象更新。

  经过几代人的共同努力,我市在“生态立市”发展战略的指导下,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,全市森林面积已由建国初期的45.47万公顷增加到280.18万公顷,林木总蓄积量由421万立方米增加到5722万立方米,森林覆盖率由5%增加到33.07%,实现了森林资源面积和蓄积的“双增长”。

  在此基础上,市委、市政府作出了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,打造生态宜居赤峰”为主旨的创建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的决定。

  通过创建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,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,提高生活质量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提升城市品位,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。

  创森目标实现需要依靠每位市民的共同参与,需要大家一起走进创森的队伍中来,共同营造和谐美丽的家园。

  为此,我们在此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:

  一、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和低碳生活观念,切实增强参与创建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的主动性,人人自觉成为创建活动的主人。

  二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部队、学校、社区等单位积极行动,广泛参与“双创”绿化行动,普遍绿化,植树添绿。

  三、坚持不懈进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,每个适龄公民应切实履行每年植树3-5株的法定植树义务,开展“植活一株树,营建一片绿”活动。

  四、大力开展屋顶绿化、垂直绿化、露台阳台绿化、房前屋后绿化等活动,努力把一切可绿化的场地都绿化美化起来。

  五、加强绿色细胞工程建设,深入开展全社会绿化,创建园林式单位、园林式小区、园林式学校、森林化厂矿和工业园区。

  六、认真落实“门前三包”绿化责任,以绿化手段消除脏、乱、差死角,营造优美的工作、生活环境。

  积极开展“文明经营、爱绿护绿”活动。

  七、各级团委、各大企业厂矿、各大学校、医院都要积极参与绿化认建认养活动,以捐树建绿、捐款建绿等方式建设公益林、纪念林,努力形成“全民创森、全社会创森”的良好氛围。

  八、自觉维护和巩固已建成绿化成果,坚决杜绝侵占绿地、损毁树木的违法行为,确保建一片、成一片、绿一片。

  我们深信,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在市委、市政府的`统一领导下,通过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,创森目标一定能够实现,一个绿化良好、山清水秀、文明开放、人民富裕的宜居城市一定会早日建成。

篇【2】

  广大市民朋友们:

  在全国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关键时刻,市委、市政府作出了将泸州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,向全市人民发出了建设绿色家园、打造生态泸州的号召。

  市委、市政府的这一决定,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,是改善生态环境、提升泸州城市品位和吸引力的有效途径。

 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的目标,普惠于民,深得民心;创建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的成果,功在当代,利在千秋。

  创建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是一项民心工程,符合泸州广大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追求和期盼。

  因此,我们坚决拥护市委、市政府的决定,积极响应创建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的号召,并决心在市委、市政府统一领导下,积极参与创建活动,以实际行动为把泸州打造成美丽、环保、生态、宜居的大城市贡献力量。

  值此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召开之际,我们向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朋友提出以下倡议:

  一、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建设观念,切实增强参与创建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的主动性,人人自觉成为创建活动的主人。

  二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部队、学校、社区等单位全面行动,广泛参与“双创”绿化行动,普遍绿化,植树添绿。

  三、坚持不懈进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,每个适龄公民应切实履行每年植树3-5株的法定植树义务,聚木成林。

  四、大力开展屋顶绿化、垂直绿化、露台阳台绿化、房前屋后绿化等活动,努力把一切可绿化的场地都绿化美化起来。

  五、加强绿色细胞工程建设,深入开展庭院绿化,创建园林式单位、园林式小区、园林式学校、绿化社区,夯实绿化基础。

  六、扮靓绿化小环境,认真落实“门前三包”绿化责任,以绿化手段消除脏、乱、差死角,营造优美的生产、生活环境。

  七、积极参与绿化认建认养活动,以捐树建绿、捐款建绿等方式建设公益林、纪念林,确保建一片、成一片、绿一片。

  八、建管并重,积极支持创建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,自觉维护和巩固已建成绿化成果,坚决杜绝侵占绿地、损毁树木的违法行为。

  我们深信,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通过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,“双创”目标一定能够实现,一个绿化良好、山青水秀、文明开放、人民富裕的宜居城市一定会早日建成。

篇【3】

 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、社会各界人士:

  我市素有“生态水城”之称, 河湖相联、花香林茂,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5.5%,绿化覆盖率达37.5%。

  近年来,我市在“工业强市、城乡统筹、绿色发展”战略的指导下,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。

  市委、市政府根据城市发展的要求,决定开展创建森林城市活动。

  创建森林城市,有利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,提高生活质量,推进生态文明,提升城市品位,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。

  然而,“创森”目标的实现需要依靠每位市民的共同参与,需要大家一起走进“创森”队伍中来,共同建设幸福和谐的家园。

  为创建森林城市,建设绿色沅江,我们向全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发出如下倡议:

  一、全民行动,积极参与。

 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,携手共建森林城市。

  了解“创森”,关心“创森”,支持“创森”,参与“创森”,积极参加单位、社区组织的各种“创森”活动,主动为“创森”献计献策。

  二、从我做起,养成习惯。

  让我们把“创森”活动融入到日常生活中,爱护身边的花草树木,养成良好的环境意识和习惯,从身边做起,从小事做起,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他人,用实际行动为“创森”增光添彩。

  三、倡导文明,营造氛围。

  让我们弘扬时代精神,参与社会监督,主动劝阻和制止破坏花草树木的行为。

  大力倡导全民义务植树,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形式,提高义务植树的成效,形成多主体、多形式的造林绿化格局。

  鼓励部门、单位、团体、个人通过自己参与或出资方式认养、认管古树名木、公共绿化林木和林地,认建小树林、小园林和小森林,形成全民参与、社会共建的氛围。

  沅江是我们共同的家园,创建森林城市,建设绿色沅江,人人有责。

  让我们携起手来,用我们的热情和真诚,用我们的辛勤和汗水,加快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工作,为打造生态水城,建设绿色沅江贡献力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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