荒山转让合同
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,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,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。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?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荒山转让合同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荒山转让合同1
甲方(卖方):
乙方(买方):
甲乙双方本着平等、自愿、有偿的原则,经双方协商一致,就开巟地的经营所有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:
1、甲方将其位于李楼乡红塔村土地(位置在西北)东西长8.1米,南北长41米,计0.5亩,一次性转让给乙方。
2、转让价格为一次性价格,乙方将以每亩人民币24000元,总计0.5亩,合计120xx元,一次性支付给甲方。
3、转让期限为20xx年8月15日至无限期。
4、甲方就开巟地上的附属物必须清除,接收转让款后就要把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。
5、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以后使用此地时,排水畅通及道路通行的永久权利。
6、乙方在使用此地时如遇与此地有相关争议及纠纷的'第三人(包括集体组织和其它个人)甲方必须出面及时解决,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。
7、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用地、用途,包括用坟。
8、甲方必须征得此地块的四邻的认可,签字以后方可不会有争议。如遇征地,甲方要为乙方顶户办理。
9、甲方如有征地,甲方将付乙方0.5亩土地款,乙方剩余土地全归甲方所有。
10、本合同一式二份,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。
甲方(公章):_________
乙方(公章):_________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_________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_________
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
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
荒山转让合同2
转让方(甲方):
法定代表人:
受让方(乙方):
乙方地址:
居民身份证号:
甲乙双方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等规定,本着平等、自愿、有偿的原则,经双方协商一致,订立本合同。
一、转让标的物
1、甲方将合法拥有权处臵座落在集体宜林荒山荒地。
小地名:
四至界限:
东至:东至:南至:南至:西至:西至:北至:北至:
二、转让期限及起止时间
宜林荒山荒地转让期限年,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。
三、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的用途
本转让宜林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,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。
四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
(一)甲方的权利和义务
权利
1、依法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;
2、按照合同约定取得转让费;
3、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期限,期限届满后收回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经营权。
义务
1、保证所转让的宜林荒山荒地产权清晰,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;对转让的宜林荒山荒地未作过其它处分,未抵押、未质押等;如在转让后发生宜林荒山荒地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,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。
2、维护乙方的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,不得非法变更、解除转让合同。
3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,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。
4、本转方期限内,对乙方依法以转让、出租、转包、互换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林木的,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。
5、协助乙方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。
(二)乙方的权利和义务
权利
1、在转让期限内依法享有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的使用、收益和对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再转让的权昨,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、产品。有权与其他承包方式联合,将承包经营权入股,从事林业合作生产。
2、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。
3、转让宜林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、占用的,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。
4、受让方有权在本转让期限内指定继承人,继承人有权在转让期内继续生产经营。
5、甲方在转让给乙方的宜林荒山荒地上从事开挖道路等活动,须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开工。
义务
1、维持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的林业生产用途,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臵荒芜。
2、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。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。
3、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,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内毁林开垦、采石、挖沙、取土等给宜林荒山荒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。在转让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宜林荒山荒地行为时,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,并及时向有关部产让报告。
4、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。
5、按时、足额支付宜林荒山荒地转让费。
6、转让期内,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转让的,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。再转让的期限不得超过该宜林荒山荒地扣除,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。
(三)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
1、甲乙双方均可以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。
2、乙方对转让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。
3、甲乙双方应当服从、支持县、乡(镇)宜林荒山荒地利用总体规划。
4、甲乙双方应当在本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,持转让合同,共同到原权属办证单位作权属变更登记。
5、转让期满后,未采伐林木或者宜林荒山荒地附着物由乙方处理。转让期满时,乙方的承包经营权自行无偿归还甲方。
五、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、支付时间
本合同约定:共需支付:每年元/亩,万元(大写:万元整)。币种和支付方式:人民币,现金支付。支付时间:本林地转让费万元,(大写:万元整),自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付清全款。其它约定:乙方可以无偿使用甲方开设的林区道路,原则上共同使用共同维修。
六、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
1、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。如一方当事人违约,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。违约金数额为万元(大写:万元整)。
2、本合同自甲、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,不因甲、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。
3、因本合同的订立、效力、履行、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,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、镇人民政府等调解;协商、调解不成的,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4、本合同未尽事宜,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5、本合同一式四份,流转双方各执一份,报所属乡(镇)有关管理机关一份,鉴证单位一份。
甲方(公章):_________
乙方(公章):_________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_________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_________
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
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