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业品买卖合同集锦15篇
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,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,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,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业品买卖合同,仅供参考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工业品买卖合同1合同编号:____
出卖人:____签订地点:____
买受人:____签订时间:__年_月_日
第一条 标的、数量、价款及交(提)货时间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标的 牌号 规格 生产 计量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(提)货时间及数量
名称 商标 型号 厂家 单位 合计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合计人民币金额(大写):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(注:空格如不够用,可以另接)
第二条 质量标准:____
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:____
第四条 包装标准、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:____
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、配件、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:____
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:____
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__时起转移,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,标的物属于____所有。
第八条 交(提)货方式、地点:____
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(港)和费用负担:____
第十条 检验标准、方法、地点及期限:____
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:____
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、时间及地点:____
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(也可另立担保合同):____
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:____
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:____
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: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;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;协商或调解不成的,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:
(一)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;
(二)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第十七条本合同自______起生效。
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: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出卖人 买受人 鉴(公)证意见:
出卖人(章): 买受人(章):
住所: 住所:
法定代表人: 法定代表人:
委托代理人: 委托代理人:
电话: 电话:
传真: 传真:
开户银行: 开户银行: 鉴(公)证机关(章)
账号: 账号: 经办人:
邮政编码: 邮政编码: 年 月 日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监制部门: 印制单位:
工矿产品买卖合同
订立合同双方:
买受人(全称):____
出卖人(全称):____
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,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,经双方充分协商,特订立本合同,以便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、品种、规格和质量
1.产品的名称、品种、规格(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):____
2.产品的技术标准(包括质量要求),按下列第( )项执行:
(1)按国家标准执行;
(2)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,按行业标准执行;
(3)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,按企业标准执行;
(4)没有上述标准的,或虽有上述标准,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,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、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。
(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、编号和标准名称。对成套产品,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;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,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,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;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,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;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,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,分别保管,作检验的依据。)
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、计量方法
1.产品的数量:____
2.计量单位、计量方法:____
(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,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;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,由买卖双方商定。对机电设备,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、附件、配套的产品、易损耗备品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。对成套供应的产品,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,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。)
3.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、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(增)量规定及计算方法:
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
(产品的包装,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,按技术规定执行;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,由买卖双方商定。产品的包装物,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,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。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,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;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,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,作为合同附件。产品的包装费用,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,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取。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,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,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,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;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,相应降低产品价格。)
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、交货方法、运输方式、到货地点(包括专用线、码头)
1.产品的交货单位:_____________
2.交货方法,按下列第()项执行:
(1)出卖人送货(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,按规定的办法执行;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,按双方协议执行);
(2)出卖人代运(出卖人代办运输,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,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);
(3)买受人自提自运。
3.运输方式:_____________
4.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(或接货人)_________________ ……此处隐藏10879个字……盖章,自预付款到帐之日起生效。
十一、其它约定事项:
1、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。每一批货物见附表一,以后增加三方签定附表二……,附表合总金额为主材结算金额。
2、需方延期付款或供方延期交货,守约方每天按合同总价款的5‰收取滞纳金。
3、本合同一式三份,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。
建设方(盖章): 供方(盖章): 需方(盖章):
代表人: 代表人: 代表人:
电 话: 电 话: 电 话:
日 期: 日 期: 日 期:
钢材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书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
工业品买卖合同13出卖人:
签定地点:
买受人:
签定时间:
第一条:标的物、数量、价款及交(提)货时间
第二条:质量标准:按国家标准或产品说明书要求执行。
第三条: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:产品交付之日起自然存放两年内不发生性状改变。
第四条:包装标准、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:不回收。
第五条:随机的必备品、配件、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:无。第六条:合理损耗标准及计量办法:无。
第七条:标的物的所有权自货款支付完毕之日时起转移,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,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。
第八条:交(提)货方式、地点:按买受人指定地点。
第九条:运输方式及到达站(港)和费用负担:出卖人根据实际情况自定运输方式,运输费、装卸费均由出卖人负担。
第十条:检验标准、方法、地点及期限:按本合同第一、二、三、四条执行。
第十一条: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:无。
第十二条:结算方式、时间及地点:。
第十三条:担保方式(也可另立担保合同):无。
第十四条:本合同解除的条件:按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。
第十五条:违约责任: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。
第十六条: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: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;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;协商或调解不成的,按下列第(一)种方式解决:
(一)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;
(二)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;
第十七条: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、盖合同专用章起生效。
第十八条:其他约定事项:无。
出卖人:(盖章)
买受人:(盖章)
日期:_________
工业品买卖合同14卖方:________(以下简称甲方)
买方:________(以下简称乙方)
第一条:产品型号、规格特征、数量、交货期、金额。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第二条: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:
自出厂日期,质保期一年,因电机制造存在的质量缺陷由出卖人负责三包。
第三条:包装标准、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:无。
第四条:随机的必备品、配件、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:提供随机资料(合格证、说明书)。
第五条:标的物的所有权自货物音乐会买方时起转移,但买受人未支付全部价款的,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。
第六条:交(提)货方式、地点:兰州。
第七条:运输方式:汽运,运费同出卖人承担。
第八条:结算方式、时间及地点:全款到发货。
第九条:本合同中的产品用于国内,卖方不承担因电机用于国外而产生的任何费用。
第十条: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方式,违约责任无,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。
第十一条:本合同解除的条件:除不可抗力。
第十二条:本合同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如增加份数签定时声明。空格不够可另加附页,所加附页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并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
第十三条:本合同自签订之日并双方代表签字盖章起生效,传真件有效。
第十四条:其他约定事项: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。
甲方(公章):_________
乙方(公章):_________
签订日期: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
工业品买卖合同15合同编号:
出卖人: 签订地点:广元
买受人:
工程名称: 签订时间:
第一条标的、数量、价款及交(提)货时间
产品名称
规格型号
单位
数量
单价
金额
交货时间
合计金额(大写):柒万捌仟捌佰陆拾元整(78860.00)
第二条 质量标准:国标GB-7251
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:非人为原因造成破坏,质保期为一年。
第四条 包装标准、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:按出厂标准包装,不回收。
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、配件、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:按出厂标准。
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:略。
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到达买方现场时起转移,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,标的物属于卖方所有。
第八条交(提)货方式、地点:。
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(港)和费用负担:汽运费用由出买方承担。
第十条检验标准、方法、地点及期限:国标,质保期一年,验收合格投运之日起。
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:卖方协助买方调试。
第十二条结算方式、时间及地点:货到验收合格后,一次性付清。
第十三条担保方式(也可另立担保合同):略。
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:当发生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时,本合同可经双方协商解决。
第十五条违约责任:双方友好协商解决。
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: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;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;协商或调解不成的,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:
(一)提交卖方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;
(二)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。
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:本合同一式四份,双方各执两份,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。
出卖人
出卖人(章):
住所:
法定代表人:
委托代理人:
电话:
传真:
开户银行:
账号:
邮政编码:
买受人
买受人(章):
住所:
法定代表人:
委托代理人:
电话:
传真:
开户银行:
账号:
邮政编码: